关于发布行业标准《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技术规范》的通知
建标[2001]190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计划单列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务院有关部门,各有关协会:
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一九九五年城建、建工工程建设行业标准制订、修订项目计划(第一批)的通知》(建标[1995]175号)的要求,由沈阳市环境卫生工程设计研究院主编的《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技术规范》,经审查,批准为行业标准,其中3.0.2、4.0.2、5.0.1、5.0.2、6.4.2、6.4.4、6.6.2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该标准编号为CJJ17-2001,自2001年12月1日起施行。原行业标准《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技术规范》(CJJ17-88)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建设部城镇环境卫生标准技术归口单位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归口管理,沈阳市环境卫生工程设计研究院负责具体解释,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一年八月二十一日
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技术规范
Technical Code for Sanitary Landfill of Municipal Domestic Refuse
CJJ 17-2001
J 122-2001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实施日期:2001年12月1日
1 总 则
1.0.1 为了在城市生活垃圾实施卫生填埋的设计和施工中贯彻执行国家的技术经济政策,保证填埋工程质量,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卫生、防止污染,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的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工程的选址、设计、施工、验收及作业管理;不适用于有毒有害固体废弃物及工业固体废弃物的填埋工程。
1.0.3 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工程除应符合本规范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 术 语
2.0.1 城市生活垃圾 municipal domestic refuse
在城市日常生活中或者为城市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
2.0.2 卫生填埋 sanitary landfill
采取防渗、铺平、压实、覆盖对城市生活垃圾进行处理和对气体、渗沥液、蝇虫等进行治理的垃圾处理方法。
2.0.3 有害垃圾 harmful refuse
在生活垃圾中含有对人体健康或自然环境可能造成直接危害或潜在危害的废弃物。如废电池、油漆、灯泡、灯管、过期药品等
2.0.4 渗透系数 permeabilitv coefficient
表示防渗材料透水性大小的指标。在数值上等于水力坡度为1时的地下水的渗流速度。
2.0.5 垃圾坝 refuse dam
建在垃圾填埋作业区前,由块石或建筑材料构成,起到挡阻垃圾或通透垃圾渗沥液作用的堤坝。
2.0.6 截洪沟 Cut-off ditch
在填埋场区外围坡地沿等高线开挖的水沟,用以拦截及排泄坡面水流。
2.0.7 集液池 leaching pool
在填埋场最低处修筑的汇集渗沥液,并可自流或用提升泵将积液排出的构筑物。
2.0.8 调节池 regulating reservoir
为减少水量和水质变化对污水处理工艺的影响,在污水处理系统前设置的污水预处理或具有调蓄功能的构筑物。
2.0.9 渗沥液(渗滤液)leachate
填埋过程中垃圾分解产生的液体及渗入的地表水的混合液。
2.0.10 粘土类衬里 clay liners
渗透系数小的自然形成粘土或改性土经压实铺设的填埋场防渗层。
2.0.11人工衬里 artificial liners
利用人工合成材料等铺设的填埋场防渗层。如高密度聚乙烯、土工织物、土工膜、土工复合材料等。
2.0.12 复合衬里 composite liners
采用粘土类衬里或人工衬里等复合铺设的防渗层。
2.0.13 盲沟 underground ditch
采用高滤过性能材料铺设于防渗层上,用于导排渗沥液或气体迁移的地下暗床(管)。
2.0.14 填埋场封场 seal of landfill site
填埋垃圾作业至设计封顶标高或填埋场停止使用后,对填埋库区表面进行覆上或铺设防渗材料等进行防渗处理、地表水导流、填埋气体导排、场区绿化等工程的实施过程。
本文连接: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消毒剂指标 http://www.imyas.cn/Standard/6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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