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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饮用天然矿泉水的国家标准

时间:2012-01-25 15:50:59  来源:中国净水设备网  作者:admin  点击数: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饮用天然矿泉水的水源及产品的技术要求、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饮用天然矿泉水的水源水及其灌装产品。

2 引用标准

  GB 7718食品标签通用标准 
GB/T 8538饮用天然矿泉水检验方法

3术语和定义

  3.1 饮用天然矿泉水drinking natural mineral water 从地下深处自然涌出的或经人工揭露的、末受污染的地下矿水;含有一定量的矿物盐:微量元素或二氧化碳气体;在通常情况下,其化学成分、流量、水温等动态在天然波动范围内相对稳定。

4 技术要求

4.1 水源评价
4.1.1 水源地 
4.1.1.1 须进行区域地质调查(比例尺1:5000~1:25000)和水源地综合地质-水文地质调查(比例尺1:5000~1:25000)。 
4.1.1.2 要有矿泉水生产井(孔)结构柱状图(比例尺1:200~1:1000)或泉点实测地质剖面图(比例尺1:10000)。 
4.1.1.3 必须有一个水文年以上的水温、水量、水位(压力)的动态监测资料。水温小于25℃的水源,每半月观测一次;水温等于或大于25℃的水源,每月观测一次。 
4.1.1.4 抽吸矿泉水时,其水温、水量、水位应保持稳定,水位不可出现不可逆下降。水温变化范围不超过±1℃。 
4.1.1.5 经丰、平、枯水期(采样间隔为四个月)的水质检验,其主要组分(溶解性总固体、K++Na+、 Ca2+、Mg2+、HCO3-、SO42-、Cl-)的变化范围不应超过20%,所有水质检测结果,其特征性界限指标 (实测值)均需符合表2要求。 
4.1.1.6 以枯水期的水量作为水源的允许开采量,每日允许开采量应大于50T。 
4.1.1.7 水源开发后,必须进行水质、水温、水量、水位的长期监测。 
4.1.1.8 水源评价报告资料应符合附录A(参考件)要求。 
4.1.2水源卫生防护 
4.1.2.1水源地必须设立卫生防护区,在防护区界设置固定标志。 
4.1.2.2卫生防护区须符合下述要求,并有卫生防护区图(比例尺1:5000~1:10000)。 
4.1.2.2.1第一区为严格保护区。在泉(井)外围半径15m的范围内,无关人员不得入内。不得放置与取水设备无关的其他物品。 
4.1.2.2.2第二区为限制区。在矿泉水水源、生产区外围不小于30m范围内,不得设置居住区和工厂、厕所、水坑,不得堆放垃圾、废渣或铺设污水管道。严禁使用农药、化肥,并不得有破坏水源地水文地质条件的活动。 
4.1.2.2.3 第三区为监察区。其范围应根据水源的补给与分布而定,是水源免受污染。 
4.2 水质 
4.2.1 感官要求
感官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项目 要求
色度,度 ≤ 15,并不得呈现其他异色
浑浊度,NTU ≤ 5
臭和味 具有本矿泉水的特征性口味,不得有异臭、异味
肉眼可见物 允许有极少量的天然矿物盐沉淀,但不得有其他异物

4.2.2 理化要求 
4.2.2.1界限指标 
必须有一项(或一项以上)指标符合表2的规定。

表2
项目 指标
锂,mg/l ≥ 0.20
锶,mg/l ≥ 0.20(含量在0.20-0.40mg/l范围时,水温必须在25°C以上)
锌,mg/l ≥ 0.20
溴化物,mg/l ≥ 1.0
碘化物,mg/l ≥ 0.20
偏硅酸,mg/l ≥ 25.0(含量在25.0-30.0mg/l范围时,水温必须在25°C以上)
硒,mg/l ≥ 0.010
游离二氧化碳,mg/l ≥ 250
溶解性总固体,mg/l ≥ 1000

本文连接:关于饮用天然矿泉水的国家标准 http://www.imyas.cn/Standard/37.html

本文标签饮用水 天然矿泉水 天然矿泉水 矿泉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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